記者林盈君/嘉義報導
把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今天早上8點44分左右,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大雅路二段有急病救護,蘭潭分隊救護車前往救援,發現一名重100多公斤、年約46歲的張姓患者,表示自己頭痛要到醫院,救護人員評估張男的生命跡象穩定,且他近1個半月內,竟然叫了11趟救護車,於是直接告知對方,此行為浪費救護資源,開收費告知單後,協助張男送到距離其住家不到100公尺的聖馬爾定醫院急救。
▲男子一個半月內狂摳救護車11次。(圖/翻攝嘉義市消防局官網)
由於該名張姓病患體重破百,考量雙人搬運可能有一定難度,所以每次都加派役男協同救護,才能順利將人從抬上救護車。根據嘉義市消防局統計,46歲的張男,今年叫護車的次數竟高達25次,光是這一個半月來就11次,救護的理由以頭痛居多,救護人員評估患者生命徵象皆正常穩定,並非法定之緊急傷病患,今天首次對他開單。嘉義市消防局表示,該罰單罰金為800元,約2、3個月由各分隊、指導醫師及救護科派員再次審核是否符合開罰。
▲男子一個半月內狂摳救護車11次。(圖/翻攝嘉義市消防局官網)
市府消防局也呼籲,緊急救護件數逐年增加,希望緊急救護任務都用在真正需送醫急救者,共同珍惜救護資源,也請尊重救護專業,由救護人員評估、判斷後,送至急救責任醫院或就近適當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