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退休師偷東西被起訴 寄信嗆200萬買兇、跪求網開一面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87歲的伍姓退休老師,退休後常到超商、賣場偷東西被捕,前年又在台北市北投區的大賣場偷東西遭女檢察官起訴,他假冒學生的口吻寫信給法院及地檢署,一邊求法官法外施恩,一邊又恐嚇女檢將「願意花200萬請人殺妳」並提及傷害其家人。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認為伍翁犯後態度惡劣,今(20)日駁回上訴,依偽造文書等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有多次竊盜前科的伍翁,於2016年4月28日在北投家樂福賣場偷速食麵被逮,被吳姓女主任檢察官起訴,因而心生不滿,同年6至7月間於法院審理時,伍翁創出7個自稱是學生的名字及印章,聯名寫信給承審法官及吳姓女檢,軟硬兼施。伍男在信中向法官求情「老師的兒子把老師退休金買股票賠光,老師體弱多病、食睡難安、可憐萬分」、「我們寫給鈞長此信,老師不知道,否則絕不准寫信給鈞長大人」、「我們跪求鈞長法外施恩,網開一面,疼惜貧病雙苦的老人」;吳姓女檢則收到「我們已請好除魔王,當他殺了你後,我們給他200萬元」、「但又單心怕傷害到你的家人」、「我們認為你是居心陷害伍老師」等內容。

檢警追查發現,到郵局寄恐嚇信的不明人士就是伍翁,循線查出伍翁到印章店偽造7顆不同姓名的印章,利用第三人稱的口吻寫信再到郵局寄出。但伍翁到案後,堅決否認犯行。法官委由刑事局進行筆跡鑑定,證實這些信件都是伍男假冒他人之名義書寫並寄發恐嚇檢察官。歷審考量伍翁犯後飾詞否認犯行,數誑言遭檢察官誣陷,未見其悔意,犯後態度惡劣,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無障礙設施 公家機關郵局銀行最難用最新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及需求調查報告出爐,身心障礙者休閒時最常遇到困難是缺無障礙設施,而公共空間無障礙設施最難用者,以公家機關、銀行郵局最糟。中央社記者陳偉婷攝 107年6月25日

▲郵局。(示意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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