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4歲施姓男子去年跟朋友到台北市忠孝東路的酒店消費,撒大錢包酒店小姐坐檯陪酒,直到翌日凌晨3時許,施男見酒店小姐爛醉不省人事、撿屍載往摩鐵發生性關係;酒店小姐酒醒後,驚覺下半身赤裸,大罵「我沒有做S(指性交易)!」,並報警指控施男涉嫌性侵。台北地檢署今(24)日依乘機性交罪起訴施男。
檢方調閱酒店、摩鐵附近的監視器畫面、比對施男及酒店小姐的說詞,認定施男是在2017年7月2日凌晨3點29分至4點之間,趁酒店小姊不勝酒力,無力抵抗之際,在摩鐵房內乘機性侵得逞。
▲撿屍示意圖。(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