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官司纏身,高等法院今(24)日宣判的案子,是她的閨密,板橋「信合美眼科診所」院長盧雪玉,兩人為了錢,翻臉後反目互告,盧雪玉提告要求張淑晶返還借款64萬元,一審判張淑晶須如數返還,二審再判張女敗訴,全案定讞。
▲張淑晶。(圖/資料照片)
盧女主張,2012年3月間,張女以向銀行的借款即將到期,不還的話利率會變高,向她借款64萬元,並承諾一年後還錢,未料張女事後以「經濟狀況不佳」、「股票套牢」為由推諉,拒不還錢。
張女主張,2人是多年好友,常一起投資房地產、股票等,2006年因盧女在復興南路、新店買房,每月需負擔房貸,先前曾幫盧女代墊上百萬元,痛批盧女不還錢還反指控她欠錢。
高院依據盧女提供的證據,包括匯款單及兩人對話錄音,認為張女刻意逃避提及「借款」、「借據」等語,但對於盧女向她追討64萬元一事,除了沒有否認之外,還承諾說會還款,判張淑晶敗訴,須還款64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