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已婚蔡姓女律師已執業近20年,日前在機場與人夫李男摟腰、親吻,疑似還曾入住到李男位於美國的住處並留下貼身衣褲,李妻發現後控訴連帶求償100萬元;對於蔡女到案辯稱「不知男方已婚」等詞,法官並不予採信,認定與李男一同侵害配偶權,連帶判賠20萬元。
▲蔡姓女律師在機場與人夫摟腰、親吻,遭判賠2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李妻雖提供內衣褲放在抽屜內照片,但因內衣褲由誰所放、主人是誰、或是由李妻自己放置等問題,均無法確認,因此法官並未採信此部分的指控;另,李男入住酒店雖從消費明細可看出是攜伴入住,但並無證據證明攜伴的人就是蔡女。
蔡女聲稱並不知李男已婚部分,法官根據蔡女供稱在小學同學會重遇李男,李男還曾透過網路通訊介紹過子女給蔡女認識,故認定蔡女知情李男為已婚狀態;然蔡女後續辯稱「李男騙我已無婚姻牽絆」,才同意交往,但法官並未採信;法官認為,元配李妻雖在美國經李男同意提出離婚訴訟,但因當地法院尚未判准,故認定婚姻關係仍存在,而蔡女明知李男婚姻關係存續中,仍共赴美國旅遊,並在機場有摟腰、親吻等行為,不過考量元配在美國已提離婚訴訟,台北地院認定蔡女一同侵害配偶權,連帶判賠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