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任姓婦人在20多年前婚外情生子,但一直到4年前丈夫過世都不知道秘密,丈夫去世後留下上千萬元的房地產,待辦完兒子繼承分割登記後,任婦這才向家人透露兒子是私生子的秘密。
▲母親婚外情產子,秘密隱瞞了20年,兒子仍可以繼承父親千萬遺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任婦的2個女兒得知實情後,認為「弟弟」並非父親親生就不應該繼承父親的遺產,並提出弟弟和親生父親的血緣鑑定報告,訴請弟弟繼承權不存在。
庭審時任婦的兒子表示,父親過世時姐姐就已知他的身世,在辦理繼承分割遺產時,姐姐當時便同意他繼承遺產,才會共同辦繼承手續,故主張擁有繼承權。
法官認為在任婦和丈夫生前並未否認子女,所以兒子在法律上仍為婚生子,而姐姐則是在父親過世後4年才提起訴訟,違反民法要在被繼承人死亡6個月內提起繼承權訴訟的規定,而且兒子並未經訴訟推翻婚生親子的關係,因此判決兒子繼承權存在,可以繼承父親的遺產,是一起罕見非親生子仍能繼承遺產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