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賴姓婦人育有7名女兒和1名兒子,她過世後留下近億元的遺產,但身為獨子的小兒子表示,媽媽在遺書中指出「7個姊姊都不孝」,因此要求遺產全由他繼承,但姊姊們不服,雙方因此引爆爭遺產官司。
▲桃園一家姊弟,因遺產問題鬧上法院。(示意圖/資料照)
賴姓婦人與丈夫接連生下7名女兒,年紀最小的兒子備受疼愛,兒女成年後,7名女兒雖已嫁為人妻,也都會定期回家探視雙親。但在母親過世後,身為獨子的曹男卻表示,母親晚年生病時姊姊們都漠不關心,甚至還叫看護不要照顧母親,因此母親立下遺囑說「女兒們都沒有來看我,我的財產不給女兒們繼承。」
對於弟弟的單方面說法,姊姊們非常不滿,認為2007年爸爸過世時就將所有土地都給弟弟,如今媽媽過世又將遺產獨留弟弟,認為相當不公平,因此決定打官司爭取繼承分配遺產。
桃園地院3月時審理認為,媽媽認為女兒沒來探望非屬「對繼承人重大虐待或侮辱事件」,因此不符合民法規定喪失繼承權原因,因此賴婦所立遺囑已侵犯姊姊們的遺產特留分,故法官請姊姊們回去算好實際財產範圍,再準備與弟弟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