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王姓男子,3年前透過通訊軟體結識賴姓女子,對方自稱是身世坎坷的空姐,多次以車禍、父親喪葬費等理由,開口向王男借錢,總計高達145萬元,卻未依照約定還錢,王男驚覺受騙報警處理;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賴女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至於民事部分,賴女被判必須賠償1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從2015年底開始,賴女便以賠償客人損失、家庭開銷等理由,開口向對方借錢,王男分別借出3千元到3萬元不等的現金,孰料,賴女竟食髓知味,2016年間先佯稱父親過世,向王男借取33萬元的喪葬費,隔月又說房屋過戶需要40萬元,最後再以國外出車禍必須用錢等理由行騙,王男陸續借給她145萬元,卻始終拿不回欠款,這才驚覺自己被騙,憤而對賴女提出告訴。
法官認為,賴女開庭時並未到場,亦未提出書狀說明,法官核閱刑事判決,並參酌簡訊對話及存摺影本等證據,判賴女必須賠償14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賴女佯稱是身世坎坷的空姐,陸續向王男商借14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