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李宗瑞」再增18名少女受害 女檢加碼求刑30年

記者陳怡靜/彰化報導

「彰化李宗瑞」吳秉諺因涉嫌性侵22名少女,遭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三度聲押,都獲法院裁定交保,以致上演司法界首見的「院檢霹靂火」,今年5月一審雖重判吳男22年,但莊珂惠追查發現,在吳男電腦追中仍有18名未成年被害人,昨再將吳男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加重求刑30年。

▲檢察官莊珂惠追查發現還有18名未成年少女受害,將吳男起訴加重求刑30年。(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起訴書指出,擔任菸酒貨車司機的吳秉諺(30歲),常以女網友「林佳佳」、「陳薇婷」身分在臉書社群張貼徵求MD(模特兒)」貼文,趁機於留言區尋找看似年幼、貌美的留言者,再私訊誆稱代言細節,留言訊息佯稱,代言內衣褲、豐胸、私處保養品,還可抽獎金、手機等,吸引10多名少女傳送自拍照應徵,但吳男則常以色調昏暗、無法確認本人為由,要求被害人補拍上、下體裸照讓公司確認,藉此蒐集裸照;並以1000至2000元誘惑被害人代言豐胸霜、私處保養品,使被害人拍攝撫摸胸部、下體等猥褻照片、或利用臉書、line進行視訊,趁機製作被害人裸體猥褻影片,以此要脅性交易;因吳男將猥褻影片上傳至臉書社群供人觀看,直到被害人發現後檢舉犯行才曝光。

今年2月首次起訴,未成年被害人有22人,聲押庭中,檢察官莊珂惠認為吳男涉嫌重大,向彰化地院法官聲請續押,當庭法官陳彥志認為無羈押必要,裁定3萬元交保,莊珂惠怒嗆法官「腦袋不清楚?」,法官認為莊珂惠侮辱公署,差點被法警當庭逮捕,引發喧騰一時的院檢大戰,直至一審判決吳男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輿論才稍緩。

近日檢察官莊珂惠追查發現,從吳男電腦C槽查獲一個資料夾,發現裡面有5千多個檔案,其中有18名未成年,於昨日進行第二波起訴,並向法官具體求處30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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