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打著「心靈講師」名號,涉嫌性侵女學員的35歲男子吳東融,平時利用臉書招攬學員,底下學員高達300人,但他私下鎖定相貌清麗的女學員,以課後輔導名義將女學員帶到摩鐵,不但對女學員「裸體油壓」,還在女學員「私處滴蠟」、性侵成功。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今(6)日駁回上訴,依強制性交等罪,將吳男判刑6年確定。
▲吳東融案發後已遭收押。(圖/資料照片)
檢警調查,2016年11月14日凌晨,吳東融在中和某汽車旅館舉辦活動課程,先以調酒、敲缽、佈陣等儀式,讓女學員們鬆懈心防,再佯稱為女學員「開脈輪」、沐浴淨化等儀式,並準備1人7顆所謂的「心靈寶石」,要求女學員閉上雙眼,將7顆寶石各放置在額頭、肩膀、胸部、肚臍、私處,吳東融則是拿著第8顆主要寶石,坐在女學員中間開始講課,其中部分學員疑察覺有異先離去。
吳男隨後選定某正妹學員,要她到旁邊小房間做「開脈輪」儀式,掰說私處是女性能量最強之處,並勸「不體驗看看怎知真假」,隨後拿蠟油滴抹女學員私處後性侵;吳男再把另名宣稱沒感受到能量的女學員帶到廁所「開脈輪」,實則拿蠟油塗抹私處猥褻;當天中午,吳男又指正妹學員家須「空間淨化」,前往正妹學員家,並要正妹學員取悅因作法疲倦的「師父」,逼迫口交還指侵得逞。11月15日凌晨,吳男則在某旅館的台北忠孝館舉辦「金錢能量,滿月」活動,僅限女性參加,找來4名女學員,要她們躺在4張床上輪流指侵。
▲圖/資料照/翻攝自吳東融臉書
吳男辯稱,患有精神方面疾病,要求法官給予免刑,但歷審認為,吳男利用被害人困惑無知的心理狀態加以猥褻、性交、且罪行明確,審酌醫院精神鑑定報告,以及迄今未能被害人達成和解等情形,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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