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不滿前女友嗆家人,竟傳私密照逼道歉!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和陳姓女友分手,因不滿陳女帶著林姓新男友到家裡登門討東西,還對家人不禮貌,竟將交往時偷拍陳女的私密照傳給對方,逼陳女道歉挨告,新北地院今依妨害秘密、恐嚇等罪,判陳男拘役90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全案還可上訴。
▲示意畫面,非當事人。(圖/翻攝JK論壇)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1年與陳女交往期間,趁女友熟睡時,偷拍她私密部位,2人去年8月分手後,因遲遲未歸還對方手機和護照,陳女才會到家裡追討,也因此和陳男母親和妹妹言語上不愉快。
沒想到陳男不滿前女友對家人不禮貌,竟將交往期間拍下陳女的不雅照傳給林姓新男友,恐嚇若不出面和家人道歉,將公開陳女的私密照,因此挨告。陳男訊後坦承犯行,也願意賠償,雙方已達成和解。
法院認為,陳男在交往期間偷拍陳女身體隱私部位,已侵犯他人隱私權,事後又以影像恐嚇陳女和林姓新男友,實不足取,但考量雙方已達成和解,且陳女也表示願意原諒,因此予以緩刑。(編輯:詹千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