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選會今(7)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三項全國性公民投票案,決議其中兩項公投提案合於規定,至於劉曜華先生所提的「你(妳)是否同意立法規範,禁止公開展示及懸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五星旗幟?」公投提案,逾期未補正,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依法予以駁回。
▲禁掛五星旗公投案旗逾期未補正,中選會7日審議予以駁回。(資料照/中央社)
中選會指出,經委員會議審核認定合於規定,將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提案人之公投提案包括:一、 江盛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罹患嚴重傷病、無治癒可能且痛苦無法解除之成年病人,在本人意識清楚下提出請求,經醫療諮商團隊評估認可後,得由醫療人員進行協助死亡措施。」二、 宋雲飛先生所提「您是否同意:核四啟用商轉發電?」。
中選會指出,今天審核認定合於規定的兩項公投案,將函請戶政機關於15日內查對提案人。
至於曾任台灣中社社長、逢甲大學都市計畫與空間資訊學系副教授劉曜華日前所提的,「你(妳)是否同意立法規範,禁止公開展示及懸掛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五星旗幟?」公投案,中選會7月5日曾為此舉辦過聽證會,盼釐清爭議點,結束後30天內會作成決定認定是否符合憲法言論自由的保障。中選會今天也說明,劉曜華先生所提的公投提案,逾期未補正,經提委員會議審議,決議依法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