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繼父染指12歲女兒,纏訟了五年。涉案的繼父從重判28年到最後逆轉「無罪」,1800多個日子裡,被害少女期盼著司法正義,等待陽光重新灑進她的世界,但無罪判決一出,被害少女的世界再度崩潰:「他可以逍遙法外,我卻要像鼠輩一樣躲躲藏藏......」。對此致力性侵防治的勵馨基金會8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判決結果「沒血沒淚」。
▲崩潰!12歲少女遭繼父7年蹂躪百次!5年審理竟逆轉無罪。(示意圖/翻攝畫面)
根據《ettoday》報導,勵馨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提出一個案例,那一年,玲玲(化名)是12歲的女孩,從國小升上高中,連續七年,繼父在家裡性侵她,超過百次,直到案件被揭發,打官司打了五年,繼父從一開始28年的刑度,到最後更一審逆轉無期。執行長紀惠容批評法官「沒血沒淚」,更認為法官對性侵案缺乏基本認識。
案件中的被害少女沒有親自出席記者會,但寫了一封親筆信,透過執行長的嘴巴,道盡血淚控訴「一開始發生這事情是在我國小要升國中的時候,真的讓我一輩子都忘不了,那種感覺到現在都還一直存在,我甚至都覺得我很髒、很噁心,我像行屍走肉的生活,就算拿美工刀劃自己的手都感覺不到疼痛。......後來知道對方被判了28年、一直在找我,甚至危害到家人、社工的人身安全,我只好離家,那年我才剛滿18歲,最近又得知對方被判了無罪,我整個人都傻掉,從離開家裏到現在5年了,我等到的是無罪?」字字句句感受得到被害少女的無助。
更一審判決認定玲玲繼父承認以「面速力達母塗抹被害人A女鼠蹊部」是「亦有可能係出於治療被害人A女病痛之目的」賴芳玉律師說,這樣的理由實屬荒謬。加上法官認為玲玲出現前後證詞不一、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無法證實與性侵有關等疑點,便在更一審大逆轉,改判繼父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