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在11日的中華職棒比賽中跳出來挺自家球員的富邦悍將總教練陳連宏,12日被職棒聯盟裁罰禁賽3場、罰款6萬元,陳連宏說:「我接受,但是不後悔。以後若再有像昨天那樣的好壞球判決,我還是會採取同樣行動。」
▲陳連宏上前抗議。(圖/取自CPBL TV比賽畫面)
富邦悍將投手郭泓志對主審的海壞球判決不滿,「F」髒話飆粗口,陳連宏因為要挺郭泓志,上前「頭鎚」主審並被驅逐出場。職棒聯盟針對陳連宏頭鎚主審部分處以罰款5萬元、驅逐出場部分裁罰1萬元。陳連宏並被禁賽3場;郭泓志以及投手教練郭勇志被驅逐出場,則裁罰1萬元。
▲郭泓志對主審好壞球判決非常不滿。(圖/取自CPBL TV比賽畫面)
▲郭泓志回休息區怒摔球具。(圖/取自CPBL TV比賽畫面)
▲郭泓志投出的這一球,富邦認為是好球。(圖/取自CPBL TV比賽畫面)
陳連宏說:「我們在前面幾局,裡面就發覺主審的好壞球判決有不一樣的地方。郭泓志那顆球,我們看就是一顆好球,球員當下當然生氣,我當然要出來挺球員。」
陳連宏從12日的比賽開始執行禁賽,他說:「比賽就由首席教練劉榮華來調度,如果需要幫忙,我都在裡面。」
▲投手教練郭勇志上前頂撞主審,遭驅逐出場。(圖/取自CPBL TV比賽畫面)
中職公告如下:
針對107年8月11日聯盟例行賽新莊球場統一7-ELEVEn對戰富邦賽事,第六局上半富邦選手郭泓志對主審不當言語,陳連宏總教練以頭部及胸部頂撞主審,郭勇志教練以腳踢紅土覆蓋本壘板事件。陳連宏總教練遭主審驅逐出場,郭勇志教練遭一壘審驅逐出場。郭泓志選手對主審不當言語,亦遭驅逐出場。
本事件聯盟決議懲處如下:
一、陳連宏總教練違規行為,依聯盟規章球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15條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之第2項違規行為規定:…以胸部頂撞之行為者,處罰款五萬元、禁賽三場;合併第14條遭驅逐出場者罰款一萬元,共計罰款六萬元、禁賽三場;禁賽部分自8月12日起開始執行。
二、郭勇志教練及郭泓志選手各依聯盟規章第14條規定:遭驅逐出場者處罰款一萬元。
▲富邦悍將場上肢體抗議。(影片來源:CPBL 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