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1名70歲的劉姓老翁,3年前與李姓女子發生婚外情,兩人多次進入摩鐵及旅館嘿咻,行車紀錄器也錄下兩人露骨對話,劉妻發現後十分心痛,憤而對兩人提告並訴請離婚;劉翁供稱,自己與妻子結婚多年,夫妻感情深厚,他想要挽回妻子的心;台中地院認為,劉翁已傷害夫妻互信互愛的基礎,因此判兩人離婚,劉翁必須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針對劉翁與李女外遇部分,台中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分別判兩人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但劉妻無法諒解丈夫出軌,進而對法院訴請離婚;劉妻指控,她與丈夫同住期間,家中熱水器屢次遭對方切斷,導致她必須洗冷水澡,丈夫還多次進入房間翻箱倒櫃,讓她因此心生恐懼,加上丈夫外遇讓她精神受創極深,婚姻及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請求丈夫支付精神賠償金。
劉翁辯稱,他因生病多年,已無心思與體力與李女發生性行為,至於家中熱水器部分,則是水壓不足導致熱水供應出問題,他是基於夫妻情份想要表達關心,但妻子將房門鎖住又不開門,他才會從窗戶攀進房內。
法官認為,劉翁與李女談情說愛,除親密相吻及露骨調情外,還合意發生性行為,逾越夫妻應謹守的道德界線,悖離夫妻間應互負的忠誠義務,夫妻至今分居已逾1年6個月,雙方已有一段時間並未維持夫妻生活,因此判兩人離婚,並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劉翁高齡70歲還外遇,妻子憤而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