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大林志玲」女博士遭襲胸 名教授逃回中國躲10年脫罪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新竹清大2004年8月,以每月13萬高薪聘請中國名教授王小盾來台擔任客座教授,未料2005年間在研究生宿舍與貌似名模林志玲的女博士生喝茶時,假借看手相,強拉對方坐其大腿,還對其襲胸、摸下體,王男在性平調查時坦承犯行,並寫道歉信請校長轉交女方,卻在事發隔日立即搭機潛逃回中國;由於王男拒未到案遭新竹地檢通緝已逾10年,檢方依法予以做出不起訴處分。

▲名教授王小盾來台擔任清大客座教授,對女博士犯下猥褻惡行後潛逃回中國,躲避10年逾追訴期而脫罪。(圖/翻攝自國立清華大學官網)

現年67歲的王小盾曾是北京清華大學中文系教授、中國社科院歷史所研究員,專長是中國古代音樂文學,曾獲中國圖書獎最高獎項榮譽等多項殊榮。2004年8月,新竹清大高薪聘請王小盾來台擔任客座教授,專門講授「漢唐音樂文學專題」、「敦煌文學與唐代俗文學」課程。

女博士生指控,王小盾是她的指導教授,卻利用權勢及機會,在研究生宿舍內,趁2人單獨喝茶時,先藉口幫她看手相,接著將她拉坐至其大腿間,並以手撫摸、親吻她的胸部,隨之還將手伸入她的褲子內,女博士礙於對方是自己的指導教師不敢得罪他,事發突然不敢抵抗,遭猥褻得逞;事後,女博士生向性平會投訴要求調查,北京清大獲知後也將他解職。

性平會約談王小盾時,他坦承因該名女博士容貌姣好酷似林志玲,才一時意亂情做出不禮貌的行為,願向女方道歉,並寫了一封道歉函,委由校長轉交給女方。

由於王男涉及利用權勢性交罪及強制猥褻罪,刑責是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舊法追訴權是10年。但檢方通緝時效僅2年6個月及偵查1個月,因此追訴權於2018年7月中旬已逾追訴權,未來若有王男相關罪嫌,也不得再追訴,因此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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