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網友騎乘機車以時速43公里行駛在台北市萬華桂林路的小巷內,沒想到卻收到一張「超速罰單」,遭開罰1200元,讓他無奈的說「速限30擺個雷達拍照,真的是盡忠職守!」
▲ 民眾騎車時速43公里,卻收超速罰單。(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網友將自身經歷分享到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似乎對於自己被拍到超速很無奈。由於事發巷子內速限為30公里,不熟悉路況的人很容易就不小心超速,有其他網友看到原PO的經歷,安慰的說「沒關係,我在同一個地方被照過」。
對於速限30公里的規定,很多網友都不買單,不滿地說「速限30公里,騎個腳踏車也會超速」、「下次經過那路段要記得用牽的」、「開30公里,等等就被球棍阿伯攔車了」、「這測速器真的是來搶錢」。但也有網友認為應當遵守規定,畢竟超速就是超速。(編輯:林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