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3年前與當時才15歲少女小宛(化名)交往,兩人進而發生性行為,小宛家人發現後提告;陳男應訊時否認犯行,不過小宛提出2人對話紀錄,內容提及「射太多倒流,以後會戴抱歉!」,新北地院遂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判陳男10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6年2月及5月間,陳男與小宛兩度發生性行為,後來2人吵架次數太過頻繁,加上又有金錢糾紛而分手,小宛母親得知女生交男友,還因此發生性行為後,憤而帶女兒前往警局提告。
陳男應訊時供稱,2人雖有交往一段時間,但他曾到馬來西亞打工,2016年1月回國後,2人就不斷吵架,直到分手前都沒發生性行為;小宛則證稱,2016年2月間,她與陳男就有發生性行為,儘管對方有戴保險套,仍有不明體液倒流,讓她十分擔心懷孕,遂透過臉書詢問男友,陳男則回:「射太多倒流,我沒有射在裡面!」,尤有甚者,同年5月間2人再次嘿咻,陳男甚至沒戴套,小宛事後堅持要買驗孕棒,陳男才說:「以後會戴抱歉!」
法官清查後發現,陳男回國後,2人還是相處融洽,而且2人時常在臉書討論性事,以及事後是否可能懷孕等細節,加上2人金錢糾紛金額並不大,算不上重大債權債務關係,法官認為小宛無誣陷動機,因此判陳男10月徒刑。
▲陳男嘿咻未成年少女還不戴套遭判10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