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原罪?7%怕影響同事不敢請假 37%難臨時請假

記者葉立斌/綜合報導

根據勞動部官網勞動統計專網顯示,106年每人每月平均工時為169.6小時,換算成年總工時平均為2035.2小時,在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國家OECD國家中高居第四,總工時亦明顯高於鄰近的日本(1710小時)與韓國(2024小時)。又勞基法今年3月調整,開放416家企業申請加班時數上限從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並放寬新聞出版、廣播電視及屠宰業等9種行業,經勞資會議同意可將7休1的例假挪移,引發勞團抗議反對。

▲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有5成(49.76%)受訪上班族表示曾經因為請假而遭主管質疑或刁難,主要原因在於「部門人手不足」(53.95%)、「主管個人好惡」(44.92%)、「會加重同事工作量」(28.20%)、「酸葡萄心理」(23.87%)及「被認為是逃避工作」(18.61%)。又從交叉分析顯示,以「貿易、流通」從業人員被主管質疑或刁難的比例最高。

還有7.3%的人坦言根本不敢請假,主要是顧忌「擔心影響同事工作量」(46.15%)、「擔心回來後工作量加重」(42.31%)及「工作忙到沒時間排休」(34.62%)。但也有42.94%受訪者表示不曾因請假而被為難。

調查指出,上班族萬一有緊急狀況,必須「臨時請假」的難度門檻為何?有6成3落在「很好請」及「還算好請假」範圍,自認是幸福員工;但另外有3成7則表示臨時請假有難度,其中包括8.42%直言「完全不可能臨時請假」。根據交叉分析結果發現,以「營建/不動產」及「媒體/出版」從業人員要臨時請假最困難。

1111人力銀行公共事務部暨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表示,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假別就多達9種,包括例假、國定假日、特休、婚假、喪假、普通傷病假、公傷病假、事假、公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相關假別,則有生理假、產假、陪產假、產檢假、育嬰留職停薪假及家庭照顧假等,合計高達15種假別用來保障勞工身心能得到充分休息。

李大華表示,從本次調查仍可看出,依舊有半數的上班族曾經被主管以人力不足甚至是個人好惡為由而為難休假,更有少數人噤若寒蟬,根本不敢提請假,成為「有假請不得」的邊緣上班族。而我國產業以出口為導向,對外貿易更是台灣經濟命脈,國內中小型貿易商不一而足,人力也相對精簡,致使員工休假無法如具有規模的企業實施職務代理人制度,造成貿易、流通從業人員請假不易而被為難。

李大華表示,營建不動產從業人員,以房仲為例,雖然工時彈性,也但因為工作型態特殊,多半需要配合客戶作息時間,即使是休假期間也會盡量安排職務代理人交接,以免流失客群及影響業務,因此從業人員若想要臨時請假,在替代人力有限之下,致使主管難予點頭准假。媒體工作者由於要輪值班的關係,除了班別時間不固定外,事前一個月先排休更是從業人員的休假潛規則,萬一臨時要請「事假」,則必須找到願意換班的同事,否則「不予准假」,成為諸多行業中「被迫」全年無事的從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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