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高雄報導
屏東一名黃姓男大生不勝酒力,酒後拜託女同學小美(化名)送他返家,沒想到卻藉機將她強壓床上強吻脫褲指侵得逞,嚇壞被害人打電話向友人求救,並載往警局報案,男大生一審遭判3年,後與女大生道歉並和解,二審撤銷原判,減刑改判2年、緩刑3年,仍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去年6月間,23歲黃姓男大生因酒醉走路步伐不穩,無法騎車,竟起歹念頭,拜託心儀的小美載他返家,不料黃男才剛回到住處,就以身體將小美強壓在床上強吻,撫摸下體並指姦得逞,嚇得小美放聲大哭,黃男這才停止,小美隨後打電話向友人求救,在友人陪同下報案。
黃男涉指侵女同學後休學去當兵,向法官表示後悔,坦承酒後亂性,二審法官認為被告犯行非重大惡劣,一時衝動、失控、失慮而為本案犯行,雖違反小美意願,但並未使用暴力手段,未造成小美身體受傷也未以男性性器插入強制性交,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2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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