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桃園報導
也太性急!桃園一名男大生,1年多前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就讀高中的15歲少女,兩人相談甚歡進而交往,男大生不顧當時少女未滿16歲,將少女帶回宿舍發生性行為,事後遭少女母親提告指控性侵,所幸同床室友作證,當天被吵醒見男大生與少女「女上男下」激情愛愛,只有聽到少女呻吟,並未求救或拒絕,法官審理後,因少女未滿16歲,依法判男大生8個月徒刑。
▲陳男與少女不顧床上還睡了同房室友,竟就在床上激情愛愛。(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在桃園就讀大學的陳姓男大生(21歲),當時與少女才交往兩個月,就把少女帶回宿舍親熱,遭提告後,陳男向法官供稱,當時經過女方的同意才親熱,而且還有「第二次」;但少女則指稱,當時講了很多次「不要!」但陳男壓在她身上狂親、又一直脫她衣服,她掙扎到無力才不得已與陳男發生性關係。
法院審理時,陳男的室友作證,他與陳男合租宿舍,兩人睡在同一張床,當天深夜陳男帶少女回房,他已在床上睡覺,但沒多久突然感覺床在搖晃,睜眼發現陳男與少女用「女上男下」的姿勢激情愛愛,後來還變換姿勢,全程未聽到少女求救或拒絕。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沒有性侵,但因少女未滿16歲,依2個妨害性自主罪嫌合併判陳男8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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