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監察院上個月向疾病管制署等單位提出糾正,全國有31萬劑流感疫苗流向不明,經追查結果,確定只有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13,603劑無接種名冊,疫苗數據造假,其餘29萬多劑均有接種名冊可核對證明實際接種對象,目前檢調已經針對新北市三重衛生所展開調查,如果確定是不當銷毀疫苗,該署不排除向該衛生所求償,估計最重可求償千萬元。
▲(示意圖/記者李慈音攝)
監院調查流感疫苗施打情形,2017言公費流感疫苗共購買600劑,但其中卻有31萬劑流向不明,沒有相對應的名冊,調查發現,且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至少有1萬多劑遭到銷毀,監院並據此提案通過糾正疾管署、新北市政府、三重衛生所。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衛生所與醫療院所執行流感疫苗接種作業時,需使用疾管署的「流感疫苗管理系統」登記疫苗使用量,與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經過1個多月的調查,依據22個縣市政府衛生局查對後的回報資料顯示,確定只有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13,603劑無接種名冊,其餘29萬多劑均有接種名冊可核對證明實際接種對象,有9成以上的民眾確實都有施打到疫苗。
為何會有31萬劑流向不明的情形發生?疾管署解釋,這是因為衛生所及醫療院所執行接種作業時出現下列情形,導致比較疾管署系統與健保資料時出現數據落差:
一、衛生所委託院所執行所內、社區或機構接種站,疫苗使用量由衛生所登記於疾管署系統,但衛生所未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約17萬劑,佔57.8%)
二、衛生所執行接種作業後將疫苗使用量登記於疾管署系統,但因民眾未帶健保卡、讀卡機設備或連線問題等緣故,未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約12.2萬劑,佔41.3%)
三、衛生所撥付疫苗供醫療院所執行接種,疫苗使用量由衛生所代為登記於疾管署系統,但衛生所未透過健保申請接種處置費。(約2,500劑,佔0.8%)
四、衛生所互相支援疫苗接種作業,但疫苗使用量登記與疫苗處置費申請非由同一個衛生所處理。(約280劑,佔0.1%)
為避免類似情事再次發生,疾管署已對今年度流感疫苗接種作業相關程序進行改善與強化,羅一鈞說,針對今年即將於10月15日開始施打的公費流感疫苗,就會透過離線作業軟體,在離線的狀態也可以插入健保卡紀錄,不必再手動名冊。
而目前檢調針對新北市三重區衛生所已展開調查,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倘若不當銷毀屬實,可照實價賠償10倍,最重可求償千萬元,不排除向該衛生所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