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黑心販售豬油案大逆轉 負責人夫婦二審全無罪

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 9/10 19:11 發稿 | 9/11 16:53 更新:新增影音 

北海油脂、協慶公司負責人呂青協、呂黃麗華夫婦,日前被控將飼料用油摻混製成食用豬油案,一審被依《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分別判處4年6個月及4年徒刑。但二審法官認為,被告並無向「晉鴻商行」負責人郭定從越南、香港購買進口低價飼料油,更不能證明被告將飼料油混摻用以製造食用豬油;而被告向東群公司購買之皮碎油,是健康、無病豬隻之豬皮上油脂,符合法律規定,認為沒有直接證據,判處兩人無罪,全案可上訴三審。

北海油脂(圖/翻攝自google map)

▲二審法官認為證據不足,判處呂氏夫婦無罪。(圖/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呂青協(56歲)與呂黃麗華(54歲)被控2011年至2014年間向香港寶源公司購買工業用不可食動植物混合油、從澳洲購買飼料用牛油、向東群公司購買不可食的皮碎油等管道,將劣油供應下游公司,以精製程序製成食用豬油「新萬香豬油」、「古早味豬油」等產品在國內販售。
 
劣質豬油除在台灣販售,北海油脂還製成食用豬油「味周精煉豬油」、「新萬香精煉豬油」等出口至香港地區,讓香港人跟台灣人一樣,也吃到黑心豬油,進而引發史上最大的團體訴訟,由消保會代替數十所學校、近兩萬名吃過黑心油團膳的學生提告求償。
 
一審法官認為,呂青協夫妻從事油品業多年,本應善盡把關責任,卻因牟取不法所得而摻偽不可供人食用油品,犯罪情節重大,兩人都否認犯行,判處4年6個月及4年徒刑;但二審法官認為相關罪證不足,今天下午判處兩人無罪,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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