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已婚的美少婦小璇(化名) ,因家中裝潢進而認識楊姓水電工,2人還一起相約出遊採筍子,不過小璇卻控訴楊男對她性侵,案件經檢方調查後,以證據不足為由,予不起訴。據了解,小璇曾與楊男相約一起採筍,當天就到楊男家中幫他打手槍,事後又再度到楊男住處發生性關係,疑似因為偷吃被發現,反告楊男性侵,檢方認為小璇的說詞疑點重重,勘驗現場卻發現,有許多門可以逃出求救,但小璇卻控對方性侵且身上無反抗傷痕,因此將楊男不起訴。
▲少婦怒告水電工性侵卻疑點重重。(圖/示意圖/資料照)
據小璇指控,去年4月間,因修繕房屋認識楊男,之後楊男私下邀約她一起出遊採桂竹筍,半個月後,楊男以協助挑選窗簾為由,邀請她到郊區的住處,到現場卻將鐵捲門拉下,並向她求歡,她當時為了自保,只好答應幫楊男「打手槍」,才順利逃出楊男的住處。去年5月,楊男又以贈送蔓越莓為由,邀她前往自己的住處,並拉下鐵捲門對她性侵得逞,她因此怒告楊男強制性交及強制猥褻。
不過楊男到案後,則是堅決否認有性侵對方,表示小璇確實有幫他「打手槍」,因為那天本想跟小璇發生性關係,但她卻說「不要性交,我來幫你打手槍」;第二次他本想幫小璇脫衣服和內衣,因小璇當天身著緊身褲很難脫,後來還是她自己脫掉的,楊男表示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彼此兩情相悅絕非性侵。
檢方偵訊時,小璇坦承沒有證據可提出,檢方於是前往楊男住處蒐證,發現案發地點有多處側門與外面相通,且均可由內自由開啟往外進出,倘若小璇真遭強迫性交,實有機會及能力可自行脫逃離去,且小璇身上也無任何反抗的防禦性傷勢,檢方懷疑兩人之間可能為合意性交,因此最後不起訴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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