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25歲的李姓男子透過網路,結識一名12歲的男同學。雙方約好到學校司令台碰面,但李男卻誘拐男同學到廁所,企圖對他性侵,最後逼迫對方口交得逞。李男被逮後,強辯「是對方主動幫我脫褲子的」,訊後還是被依妨害性自主送辦。
▲李男將男同學帶到廁所性侵。(示意圖/pixabay)
此案件發生在15日,男同學表示是透過同學介紹,在網路遊戲上認識李男,兩人相談甚歡,但過程中李男卻問起「你身材怎樣」、「可以拍給我看嗎」等話語,並要求打視訊電話。雙方在同日下午2時多,約在萬華一處國小司令台見面,但李男早已勘查好地形,因此誘拐男同學到沒有監視器的男廁。
李男將男同學拉到男廁,並開始對他強吻,見對方不從還動手施暴,最後逼迫口交得逞。這時陪同男同學前往會面的同學聽到他的哭聲,才趕緊拿著美工刀喝斥李男,而李男也馬上翻牆逃走。
受害的男同學在家長陪同下報警,而根據警方調查,發現李男當天早早就來到學校勘查地形,並規畫好犯案路線。最後警方在17日,將李男逮捕歸案,並依妨害性自主將他移送。(編輯:林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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