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市1名劉姓工人,與妻子結婚5年多,1年多前懷疑對方外遇,多次跟監卻找不到證據,遂開始動手毆打妻子;劉妻指控,丈夫曾接獲1通男同事打給她的電話,又聽到男同事送她到巷口,直覺認為她有外遇,無論自己如何解釋,丈夫均不願相信,不但多次出言辱罵,有次還用棍棒痛毆她,打到她腰部及腿部受傷,害她足足2週無法下床,遂以多次遭到家暴、不堪同居虐待為由訴請離婚。
劉男應訊時供稱,1年多前,妻子時常深夜11點才返家,後來友人告知妻子疑有男子接送,為了不讓他看到,還送到他家巷口,讓妻子自己走回家,他曾嘗試騎車尾隨,看到妻子坐上陌生男子轎車,兩人甚至手牽手逛街,但妻子堅不承認,雙方才爆發肢體衝突,2人吵架的責任在妻子,因此拒絕離婚。
法官勘驗光碟內容後發現,並無劉妻和陌生男子手牽手逛街畫面,而且劉男指控妻子通姦,檢方亦查無證據,予以劉妻不起訴處分,反而是劉妻提出的錄音光碟,全是劉男飆罵髒話的內容,加上劉妻二度聲請保護令,法官認為,劉男多次施暴、辱罵等行為,已達不堪同居虐待之程度,造成婚姻難以維持,因此判准離婚。
▲劉男懷疑妻子外遇,竟動手將她打到2週無法下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