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為釐清中華統一促進黨是否收受中資,日前寄送傳票給張安樂,偵訊時間訂在20日,也就是今天。不過,昨天媒體圈流出一張傳票,這張傳票的格式與正式格式不符,地址的地方被打上粗體字「中華統一促進黨總裁張安樂先生」,但正式傳票不會印製頭銜,台北地檢署認為,此舉觸犯變造公文書罪,要分案調查。
另外,右下方檢察官蓋章的地方,上面蓋有主任檢察官黃惠玲的章,黃惠玲原為此案的承辦人,但她已離開偵查體系,目前在北檢公訴組擔任資深檢察官。通常,檢察官離開偵查組後,手上案件會交接給後手,但據悉,黃認為辦案須有始有終,決定把案子帶到公訴組查完,儘管公訴檢察官也能辦案,但實務上不多見。
白狼張安樂次子張瑋今年7月才被檢方約談過,緊接著8月,統促黨的黨部就被檢調上門搜索,過沒幾天又再次約談白狼、特助楊莉、張瑋等5人,張安樂父子訊後遭限制出境。當時張安樂就曾透露,檢方主要是針對他在花蓮震災的資金流向訊問他,他當庭嗆檢察官「你就針對我起訴我吧」,不料,統促黨又因流出一張傳票給媒體,衍生偽造傳票的問題,假如檢方細究,很可能又多背一條罪名。
▲白狼張安樂拿出北檢寄的正式傳票。(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疑為統促黨成員刻意流給媒體的傳票,但格式與正式傳票不符。(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