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父遭槍擊「左眼球掉出」 女兒痛心:司法還我爸公道!

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今年7月底南投竹山深夜傳出槍響,39歲陳姓男子頭部遭子彈貫穿,左眼球當場掉了出來,頭部重創,顱骨、顏面骨大面積碎裂,剛滿20歲的女兒今年剛從護校畢業,才剛返家2天,怎料父親竟無端遭受未成年槍擊,女兒痛心地在臉書寫下千字文,至今沒等到警方答覆,2名兇嫌至今也仍未道歉,毫無悔意,字字句句令人感到不忍!

▲少年尾隨被害人,超商外射殺他,隨後騎車離去。

陳男女兒還原當時情況,當日和弟弟在手術室外等了10個多鐘頭,醫師告知,爸爸左眼球掉了出來,槍傷造成顱骨、顏面骨大面積碎裂、顱內嚴重出血,子彈從左側頭顱進入至右眼眉下貫穿,如今左顱因摘除頭蓋骨而凹陷變形,呼吸也得仰賴呼吸器,「我已認不出我爸的模樣,更別說家裡年邁的阿公和阿嬤了,我的家人每日心如刀割。」

陳男女兒說,事情至今已經2個月了,但2名兇嫌至今未有表示,對方家屬同樣音訊全無、無意和解,其中張姓犯嫌與其父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讓她感到更難受,「這社會上這麼多青少年犯罪輕判的案例,我很害怕!我在外讀書畢業,今年7月29日剛回竹山,沒2日就發生這種事情,竹山鎮到底安不安全?求司法還我爸公道!」

▲2名涉案青少年在案發前還在竹山參加廟會。

臉書全文:

107年7月31日凌晨竹山鎮統一超商狀元門市外發生一起槍擊慘案,其中槍擊子彈貫穿頭部重傷的39歲男子,是我父親。

首先感謝所有幫忙協助的親朋好友及善心人士。

107年9月17日這起案件第一次開庭,因家父重傷仍在護理之家靜養以及不忍年邁的阿嬤再次被傷害,故全家由我出面到庭說明,開庭後我思索一宿,深怕是否再不吭聲我父親無故重傷的事件就要被社會遺忘,竹山槍擊案頻傳!未成年犯案是否又會被輕判?!

其實我到現在都不太敢去看相關新聞,每當有人問起,我便會想到7月31那天我和弟弟在手術室外煎熬等待的10多個小時,醫師告訴我,爸在槍擊當場左眼眼球掉出、因為槍傷造成顱骨、顏面骨大面積碎裂、顱內嚴重出血,子彈從左側頭顱進入至右眼眉下貫穿,術後每日到加護病房探望爸時,看見他左顱因摘除頭蓋骨而凹陷變形、呼吸衰竭必須依賴氣管內管及呼吸器才能生存,我已認不出我爸的模樣,更別說家裡年邁的阿公和阿嬤了,我的家人每日心如刀割。

其實我至今都沒能親眼看到7月31日當天的超商監視器畫面,沒等到警方給我答覆,對於案情毫無音訊,終於等到開庭這日,我一定得到開庭現場,我得親耳去聽所謂的證詞,就算這不一定是真相。

犯案兇嫌有兩人,持槍的兇惡嫌犯90年次林○恩以及騎車同夥89年次張○源,目無法紀、肆意妄為持有改造手槍朝超商外數名民眾連續開6槍,惡嫌林○恩在法官面前辯稱、「聽說我哥與○○○有衝突,只是要去找對方理論」、「我沒有要開槍的意思,只是我看到○○○就失去理智」、「不知道自己開了幾槍」、「我帶槍在身上是為了自保」、「我是朝著地上開槍的」、「我距離○○○大約有5、6公尺時開槍的」「另一個打到頭的應該是被流彈打到的吧」、「我沒有要傷害其他人的意思」等所謂的供詞。

而另一名騎車同夥惡嫌張○源從頭到尾都是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在法官面前辯稱「我只載林○恩去超商,他開槍的時候我嚇到就叫他趕快上車,我要回家」,之後惡嫌林○恩的法律扶助的律師提出關於「因為原先的目標不是要打我父親、與我父親無冤無仇,但造成我父親重傷,所以罪名應改為過失傷害」以及林○恩已有悔意、家境清寒等為由,向法官提出是否可回家,張○源的律師則提出此事與其無干係是否可保護管束。

7月31日至9月17日事隔近2個月了,兩名可惡兇嫌從未有任何表示,對方家屬也同樣音訊全無、無意和解,林○恩與其父卻於事發後兩個月在法官面前對著我表現出道歉和後悔的姿態、張○源與其父仍是事不關己的態度,我心苦不勘言,面對和我同樣焦急的家人,選擇勇敢說出我的心聲,我無法接受這種無憑據因聽說而持槍尋仇的流氓、對著人群開槍的惡魔!還來辯稱自己並非故意,口中背誦台詞般的悔意毫無誠意!還企圖減輕罪責、還要求要回家。

我父親至今受重傷還回不了家!年僅39歲正值盛年,原本好好一個健康、辛苦工作的父親,現在雙眼失明、腦部清創六分一,未來必須要長期復健和完全依賴他人的照顧,所幸近期意識逐漸恢復,可每天我去探望他、陪他聊天時,他經常問我「看不見了,以後該怎麼辦?」,我在他面前只能給他鼓勵、陪伴他,可回頭去想法庭上的種種…我們該怎麼辦?這社會上這麼多青少年犯罪輕判的案例,我很害怕,我在外讀書畢業,今年7月29日剛回竹山,沒兩日就發生這種事情,竹山鎮到底安不安全?求司法還我爸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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