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刷1.3億蘋果商品 新光三越樓管:櫃姊女友「借錢」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 9/21 14:55 發稿 | 19:55 更新:新增影音 】

新光三越資深樓管黃志峯涉利用百貨公司舉辦優惠活動時,用借來的卡大刷蘋果商品,賺刷卡暴利,還冒充蘋果盤商,成功騙過法雅客的採購副理放水,方便黃男先取貨、後付款,短短一年詐得1.3億元。後因黃賭運彩慘賠,周轉不靈才曝光,被依詐欺等罪起訴。台北地院今(21)日開庭,提訊在押的黃男出庭,好幾名受害者也現身法院,庭末,有受害者痛批,黃被關在裡面吃得白白胖胖,我們在外因他欠下鉅額卡債,每天苦哈哈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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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被詐最大筆金額的受害者林先生。(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黃男在法庭上面對一個接著一個的受害者指控,都沒有認罪,辯稱跟部分受害者櫃姊是民事借貸關係,也有把部分借貸還清,還不諱言「本人在男女關係上比較複雜」,聲稱當時有跟2名櫃姐交往,有櫃姐慫恿其他櫃姐來對他進行扭曲事實的指控,黃甚至還反控有些被害人是騙子,辯稱自己的商業模式都是刷卡消費,從來不拿現金。

聽到這裡,旁聽席一名受害者林先生情緒相當激動,當庭質疑黃是從他身上把錢騙過去,再把這些錢還給金額較小的被害者。林先生事後表示,2016年下半年大概半年的時間,跟親友一共被騙走1000多萬元。另名陳先生也反駁黃騙人,稱自己當天就是拿300萬現金過去。法官最後好意提醒黃男回去好好想想,為什麼你的供詞跟後方提告者們的說詞落差如此大;有些被害者私下透露,確實已拿回之前被黃騙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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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陳先生拿出300萬現金,卻被黃志峯反控是騙子。(圖/記者潘千詩攝影)

其中一名受害者陳先生受訪時表示,因為2、3年前蘋果商品不打折,2016年聽朋友說認識新光三越的樓管,透過這個樓管能拿到一批比市價9折再便宜一點的蘋果商品,後來就在朋友引薦下認識黃,並相約在2016年12月21日大約中午的時候見面,因為黃當時還是樓管,有穿制服,還拿出名片及身分證,所以不疑有他跟著去iStore,並把三百萬留下,但黃當時是表示,因為年底有優惠活動,要作帳,當天沒辦法給提貨單,要等幾天,雖然當時已經有點起疑,但看在是在百貨公司的份上相信,果不其然事後完全沒有拿到貨,且一毛錢也沒拿到。

一蘭拉麵台北別館,新光三越A11。(圖/記者簡佑庭攝)

▲信義區新光三越。(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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