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今年7月間,台中一名陳姓男子,在超商前見到女子小美(化名)獨自一人,竟起色心伸出鹹豬手襲臀,小美被捏臀之後嚇了一大跳,立即質問陳男「做什麼?」,陳男當下本想逃離現場,但卻被超商店員攔阻,並報警處理。檢警偵訊時,陳男一度全否認犯行,但之後又改口坦承有性騷擾,台中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陳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確定。
▲陳男對女子伸鹹豬手遭逮判刑。(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2014年3月,陳男曾因公共危險罪入獄半年,今年7月3日上午10時許,他行經台中市一家超商前,見小美獨自一人,竟伸手捏對方的臀部一下,犯案後陳男本想逃離現場,卻被超商員工攔阻並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後,將他逮捕依性騷擾防治法法辦。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但在檢方偵查時,他又改口坦承有犯案,並與檢方達成協商,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處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