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姜翔、李仙棋/台北報導
行人過馬路要走行人穿越道,主要是這個「斑馬線」會提供法律保障,只要走在上面被車輛撞上,肇事車輛必須背負較大的責任。不過這保障行人的「帝王條款」也不是不能挑戰,如果行人在斑馬線上違規,像是闖紅燈違規被撞,還是得負擔三成責任。
▲部分民眾相當反彈這條「帝王條款」。
行人過馬路卻被往來的車輛撞上,但經過斑馬線明明應該禮讓行人,但其實某些事故的肇事原因,就是因為行人未遵守規定,汽機車卻往往負擔較大的肇事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行人走在斑馬線上穿越路口的時候,擁有絕對路權。但是因為無故停留、嬉鬧闖紅燈造成車禍,行人自己也要負擔部分的肇事責任。台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林洸賢:「在斑馬線上的行人被車輛撞到的,保險公司都是會以車輛是主要的肇事責任,那責任通常會分配到七成,行人會分配三成的責任。」
▲台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林洸賢表示,通常行人肇責會有三成的責任。
其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針對行人穿越道也就是斑馬線,明訂汽機車通行需要禮讓行人,違者可開罰1200元到3600元,等於行人擁有絕對路權,但其實許多民眾認為這並不合理。民眾:「因為是路人自己也沒有好好遵守規矩,所以我覺得這樣子的判斷不太合理,就應該路人分擔(肇責)多一點。」、「要負比較多的責任吧,就他自己闖紅燈,就他自己違規在先。」
▲民眾表示違規行人應多分擔點肇事責任。
台北市交大事故處理組組長林洸賢:「對行人是很有保障,但對車輛其實這一個條款,就駕駛人來講也不見得就是能接受。」
「馬路如虎口」這句宣導標語,不僅僅是提醒行人過馬路時要小心注意,而汽機車駕駛人也必須多留心。無論肇事責任如何分配,多一分小心才能多一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