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高雄籍漁船「永富升號」去年被查獲,走私高純度海洛因693公斤,市價近百億元,為國內史上最大宗海洛因走私案。船長蔡志章及4名船員均被捕,當時辦案人員指出,蔡等人都是漁船走私老手,這次終於栽了!最高法院26日將船長蔡志章部分上訴駁回,維持無期徒刑定讞;另4名船員,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沒有考量蔡為主謀地位,且船員坦承犯行,加上船員自白犯罪或減刑,因此自為改判17年至18年6月不等定讞。
▲載運海洛因的漁船「永富升號」。(資料照/中央社)
法院調查,蔡志章與自稱「彭鴻明」的男子在中國謀議,由蔡負責從台灣找漁船、船員,以漁船裝載碰墊夾藏海洛因的方式,自泰國、緬甸外海私運海洛因前往指定海域,事成後,蔡志章可拿100 萬元、船員可獲得50萬元的報酬;蔡返台後,先後招募郭英得、郭仕生、邱盈通、許金助等船員加入。5人駕駛永富升漁船出海,於2017年5月6日將船開到泰國、緬甸外海,從一艘插有泰國國旗船隻上接運裝滿1800塊海洛因磚的30包黃色麻布袋後,裝入已製作完成的15個碰墊內,合力放置在駕駛室船頂及後艙船頂,並以衛星電話聯繫彭男,依彭給予的指示,航向中國平潭外海。所幸檢警早已獲報,於同月25日持搜索票在金門外海攔截登船搜索,將蔡等5人及大批海洛因押解回台。
一審判蔡志章無期徒刑,4名船員各判17年至18年6月,二審認為,蔡與其中3船員皆惡性重大,判處無期徒刑,只有邱男判刑19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未考量蔡男的主謀地位,且4名船員為從犯關係,且犯後皆已坦認犯罪,量刑應符合比例原則,因此自為判決,只維持蔡志章無期徒刑,4名船員各改判17年至18年6月確定。
▲▼我國警調在永富升號上查扣大量海洛因磚。(資料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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