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男子一名陳姓男子今年3月份,短短一個月,3次進出警局,第一次因為和路人碰撞,心聲不滿揮拳打人;第二次因為買便當被瞄了一眼,陳男竟持雙刀追砍被害人,事後移送地檢署僅一萬元交保。犯案沒幾天又不滿房東趕人竟持刀報復,砍殺房東20多刀。新北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7年8月徒刑,自助餐店傷人案則另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
▲警方到場跟嫌犯對峙。
員警:「刀放下,刀放下。」警方朝男子噴辣椒水要他把手上的刀放下,因為眼前嫌犯不久前拿這把刀砍殺房東。員警:「蹲下,蹲下,不要動。」警方上銬逮人,但男子為何要動手,原來他積欠兩個月房租,幾天前才失控鬧事,房東決定要他搬家並到嫌犯住處要拿回鑰匙,沒想到就被砍傷,頭、手、肩膀、腹部都有刀傷被緊急送醫,但這不是嫌犯第一次傷人了!
▲嫌犯拿來砍傷房東的刀子。
▲嫌犯因為傷人三度進出警局。
一而再的在當地鬧事,不到一個月陳姓嫌犯已經三度進出警局。9日因為和路人碰撞,嫌犯心聲不滿揮拳打人;而16日時更是因為買便當被瞄了一眼,嫌犯持雙刀追砍被害人,事後移送地檢署僅一萬元交保。犯案沒幾天又不滿房東趕人竟持刀報復。陳男因此吃上官司。
法院開庭時,傷人的陳男辯稱房東先挑釁、攻擊,自己拿刀子只是想嚇走房東,但這樣的說法,法官並不採信,檢視房東身中20多刀,傷口總長超過80公分以上,肌鍵須重建手術超過10條以上,至今仍有殘障可能。法官檢視監視器畫面,當時房東傷重跪倒在地,嫌犯還是不斷攻擊。根本跟他自述只是想嚇走房東有所落差。
再者,被害房東回想當時過程,作證說陳嫌根本不是想嚇走人,而是一路追砍,刀刀都是用盡全力。而另外一名目擊證人則說:「不要砍了,已經快死掉了」等勸阻,法官據此認定陳男殺人意圖堅決,依殺人未遂罪判他7年8月徒刑;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