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英婷/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對陸資未經許可來台投資,最高罰鍰從60萬元提升為2500萬元,外界質疑此舉可能「限縮」陸資來台。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28)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我不建議這樣解讀」,台灣2009年起開放陸資,到現在有1000多件,真正裁罰的僅30多件,提高裁罰本身不能解讀為要限縮什麼,「政府非常歡迎正常投資行為」。
▲提高陸資違法來台之罰鍰.陳明通:不需解讀為「限縮」。(圖/中央社)
立法院今上午邀請行政院長賴清德率內閣團隊到院會進行施政報告並備質詢,陳明通在議場完成簽到後受訪指出,政府歡迎正常投資行為,若違規自然有罰則,這是正常民主國家會做的事,提高罰鍰不需要解讀為「限縮」。
陳明通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管制法規,管制目的除了國安,維持兩岸方方面面的正常交流也是目的,條例的存在就是鼓勵交流,交流要有秩序,才能促進兩岸和平發展,相互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