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綜合報導
韓國男子YANG JAEDEOK去年12月受邀來台參加友人婚禮,同團友人一同入住北市旅館,晚間一行人先至附近酒館飲酒,再回到房內續攤,韓女不勝酒力被友人摻扶回房休息,但房門卻忘了關上,YANG深夜2時路過時竟起色心,3度潛入性侵得逞,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2年徒刑,緩刑5年,條件是繳國庫10萬元,執行完畢驅逐出境,可上訴。
▲(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蘋果》報導,被害韓女獨自入住YANG隔壁房,一行人深夜飲酒狂歡,其中韓女因不勝酒力醉倒,被友人摻扶回房,但房門卻忘了關上,直到深夜2時YANG回房時路過,見韓女睡姿竟起色心,3度只穿著內褲悄悄潛入性侵得逞。
韓女因下體疼痛而驚醒,發現自己遭侵犯後,嚇倒跑到隔壁房躲起來,但沒想到「狼男」竟就住隔壁,於是又跑回自己房間大哭,打電話向男友求助,嚇得連絡韓國在台辦事處協助報警。
YANG事後否認犯行,一度辯稱「酒醉失憶」,但最終改口坦承犯行並當庭懺悔、賠償被害人韓幣4800萬元(約新台幣132萬元),韓女選擇原諒,並向法官求情。
法官審酌,YANG在台沒有前科,只因一時情慾無法克制而犯案,思慮未周並非預謀,審理時也向被害人鞠躬道歉,深具悔意,因此給予減刑,依法判處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於判決確定半年內繳國庫10萬元,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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