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小心囉!涉嫌凌虐、性侵5歲女童的變態惡狼放出來了,將在新北市板橋地區出沒!在桃園市龍潭區經營食品行的男子王榆貿(29歲),去年涉嫌對5歲女童性侵、剃光頭、喝尿等變態手段凌虐;王男遭桃園地檢署起訴,並求刑20年;期間王男持續被羈押,羈押期10月1日屆滿,日前向桃園地院聲請具保停押,獲合議庭諭知以20萬元交保,並對其限制出境、出海,且每周須到居住處轄區的新北市板橋派出所報到3次。
▲母親老闆假藉照顧名義,對女童性侵、剃光頭、逼喝尿等百般凌虐,法官卻以20萬讓惡狼交保。
經營食品行的王男聘請一名單親媽媽,去年由於單親媽媽忙著籌備開設分店的工作,無暇照顧5歲的女兒,王男便主動表示可24小時代為照顧,女童便從去年7月8日至8月27日與王男同住,沒想到卻成為女童惡夢的開始,王男竟幾乎天天在店內、中壢區住處涉嫌性侵、猥褻、凌虐女童;王男不僅剃光女童頭髮,還每天要女童磕頭、罰跪、逼喝發臭的尿液、抓頭撞牆、以手機充電線鞭打女童、命令她採狗趴式貼在地面不能睡覺等各種手段凌虐。王男還趁女童入睡時手淫射精在其臉上,亦或是在幫女童洗澡時以下體摩擦女童臉部、身體等部位,並強逼幫他口交,甚至用海綿及牙刷刷洗女童下體凌虐。
去年9月此案爆發,王男庭訊時曾一度向檢察官坦承「我就是變態」!遭檢察官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傷害等罪起訴,並求刑20年,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陸續於去年11月、今年2、4、6月及8月各裁定延長羈押2月;而王男羈押在看守所期間,一開始還曾聲稱自己是被冤枉的。
▲王男以20萬元交保,每周3日須到居住轄區派出所報到。
9月26日開庭,桃園法院裁定指出,合議庭認為王男繼續羈押原因雖仍存在,不過考量審理進度及王男羈押期間狀況,認定以20萬元交保,並對其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且須於每周一、三、五晚間到居住處的轄區派出所報到,應足以對王男形成拘束力,准予停止羈押。
偵辦此案的檢警獲悉後非常氣憤,表示:「這個人做出罪無可逭的暴行,怎麼能把他放了,萬一又犯案,法官要負責嗎?」;對此法界人士也感到憂心仲仲,認為王男具有特殊性僻好,依經驗上來看,恐有再犯之虞,若讓他交保在外,將造成人心惶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