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狼性侵關10年 剛出獄就再度殘害國一少女

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男子彭木乾(48歲)因性侵前科入監服刑10年,甫出獄才半年,以假名申請書帳號,並放上年輕俊男的照片,藉此引誘一名國一少女小滋(化名)上鉤,彭男騙稱之前女友都有傳裸照,且要確認她是否為處女為由,引誘小滋自拍裸照上傳,接著再以公布裸照為由多次性侵得逞,事後小滋在學校自殘,才讓事件曝光,檢方調查發現彭男先前就以同樣方式強奪少女初夜,服刑10年出獄根本無法教化,短期間隨即再度犯案,因此建請院方處以重刑。

▲彭男藉臉書誘騙少女拍攝裸照,進而出言恐嚇將其性侵,少女事後在校自殘才將事件曝光。(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自2006年起,彭男以慣用手法,藉由網路聊天取得女性網友電話號碼,再謊稱與對方友人熟識,要脅恐嚇須與其發生性行為,否則將到對方就讀學校或住家潑硫酸,或散播對方曾交男朋友墮胎等私密之事而性侵得逞,經高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刑10年8月確定,並於2016年12月出獄。

未料,彭男剛出獄卻不知悔改,去年5月以假名、俊男照申請臉書帳號,進而認識剛升國一的少女小滋(13歲),雙方後來便改以LINE相互聯繫,彭男向小滋騙稱之前的女友都會傳裸照給他,而且他要確認她是否為處女,因此要求小滋拍攝私密部位及猥褻照片給他,彭男得手後才告知臉書照片並非他本人,小滋便表示要分手,彭男則出言恐嚇,表示要分手沒關係,但要把裸照傳到她就讀的國中網站,不過只要跟他做愛,就將其裸照刪除,小滋心生畏懼與彭男見面,隨即就被載到豆子埔溪旁的鐵皮屋性侵得逞,沒想到彭男食髓知味,隔週再以散布裸照為由,致使小滋唯恐照片有備份再遭其性侵得逞,事後小美拒絕再與彭男發生關係,彭男卻揚言「不然我成全你,會去你家找你」等語,再度遭性侵得逞;之後小滋因身心受創在學校出現自殘情形,經師長瞭解後得知彭男惡行,遂立即報請檢警偵辦。

彭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未跟小滋見過面,不知道她幾歲,是因為他在網路上罵小滋,對方才刻意報復誣陷。新竹檢方審酌,彭男僅透過網路相識,竟為逞一已之性慾,利用被害少女涉世未深,以恐嚇方式恣意侵害蹂躪,被害少女因而自殘,可見其創傷甚鉅,彭男所為實為天理所不容,且曾以類似方式犯強制性交,經法院判刑確定才出監不到半年就再度犯案,可見縱然以10年之徒刑亦無法教化,犯下惡行後又飾詞狡辯,將彭男依性侵幼女罪嫌起訴,並建請院方處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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