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龍潭區經營食品行的男子王榆貿(29歲),去年9月涉嫌凌虐女員工的5歲女兒,王男不僅性侵女童,還將她剃光頭、逼喝尿、鞭打等殘暴手段凌虐,期間王男持續被羈押,卻在9月26日獲合議庭諭知以20萬元交保,限制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每周須至轄區板橋派出所報到3次;此消息曝光後引起社會譁然,網友們群情激憤,紛紛留言砲轟「台灣司法已死」、「又是恐龍法官受害者不幸」等。
▲王男涉嫌殘暴凌虐女童,竟獲20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起訴指出,王男聘請單親媽媽為員工,去年9月因女童親媽媽忙著籌備開設分店的工作,無暇照顧5歲的女兒,王男則假好心的主動要幫忙照顧,卻成為女童萬劫不復的惡夢,王男涉嫌剃光女童頭髮,還每天要女童磕頭、逼喝尿液、抓頭撞牆、鞭打女童、命令她採狗趴式貼地不準睡覺等各種手段凌虐,不僅如此,王男還強逼女童幫他口交、對其性侵,甚至在洗澡時以海綿及牙刷刷洗女童下體凌虐。
▲王男涉嫌將女童一頭秀髮剃光。(圖/翻攝畫面)
王男庭訊時曾一度向檢察官坦承「我就是變態」!遭檢察官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傷害等罪起訴,並求刑20年,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未料今年10月羈押期將屆滿,日前向地院聲請具保停押,獲諭令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而每周一、三、五須至居住轄區板橋派出所報到3次。
當初偵辦此案的檢警獲悉後非常氣憤,痛批:「這個人做出罪無可逭的暴行,怎麼能把他放了,萬一又犯案,法官要負責嗎?」法界人士也認為王男具有特殊性僻好,恐有再犯之虞,「讓他交保在外,將造成人心惶惶」!
許多網友看到《三立新聞網》報導後群情激憤,紛紛留言「法官當然『有權』判定『交保』,但人民也『期待』由法官『具保』,並限定『住居法官家』,若法官同意,當然人民也不會有意見,若法官『不敢』,那憑什麼風險由社會人民『承擔』!」、「這種人也能交保,台灣法制會不會太誇張」、「這種人憑甚麼可以交保!!!怒」、「談人權的前提是人OK?」、「怎麼這種人還放出來」、「可惡!為什麼可以交保」等,網友的撻伐聲浪不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