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北報導
曾演出《犀利人妻》的藝人朱芯儀,2008年她還是大學生時,在松山區一家夜店遺失Sony Ericsson的K610i手機,當時她雖向警方報案後手機也未尋回,但沒想到事隔10年,檢警查出,竟是東帝汶台灣商會會長的李穆洋撿走,拿去萬華夜市以1600元賣給攤商。台北地檢署日前傳喚雙方出庭,李願意賠償朱2萬元達成和解,今依侵占遺失物罪給予李穆洋緩起訴1年處分。
▲朱芯儀手機10年前遺失,如今對方終於賠償了。(圖/翻攝臉書朱芯儀)
據了解,當年朱芯儀也還是大學生,為了買手機,努力打工存錢,當時月薪才8千多元,卻花了一萬多元買了當時最夯的sony ericsson手機,不料參加謝師宴後和同學去PUB玩,手機竟然遺失,讓她相當難過,即便報案也找不回手機。
而隔了10年,警方根據朱芯儀手機的IMEI序號查出手機被賣到板橋一家二手通訊行,通訊行老闆找出當年收貨的單據資料,檢警才知李穆洋變賣該隻手機,檢警傳喚李穆洋,他都沒到案,李因而被通緝,直到他月前返國被通緝到案,檢警才知道當年撿走手機變賣的大學生,現在已是事業有成在國外經商的東帝汶台商會會長。
李男到案後因時隔久遠,原本否認犯行,日前出庭才坦承撿到手機變賣,且願意賠償朱芯儀2萬元,朱女認為事隔多年,既然李認罪賠錢,她也無意追究,同意檢方給李男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需寫悔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