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嗎?她把車停空地 隔日竟收「1晚300元」估價單

記者連冠智、黃智忠、翁郁雯/高雄報導

婦人回台南娘家把車停在空地上,沒想到要開車時竟發現有人留下一張估價單,寫著一天300元,要婦人自己算停了幾天繳費,並留下連絡電話,讓婦人相當傻眼,怎麼停在空地會被莫名其妙被收錢。對此,如果遇到類似狀況,街訪民眾普遍不肯買單,律師則透露,私有地主的確有權力收土地的「使用費」,不過在名目上收的如果是「停車費」,恐怕違反停車場設置法規,依法可以開罰。

▲婦人將車隨意停在某處空地。

婦人把車子停在空地上,四周並沒有顯示需要收費標示,不過事後她在擋風玻璃前收到一張估價單。不是把車停在停車場卻收到估價單,婦人搞不清楚是誰開的,拍下照片PO上網。

▲婦人收到估價單。(圖/翻攝自爆怨公社)

黃色估價單要給車主先生,內文讓婦人超驚訝,寫著停一天3百元,自己算幾天請入內繳費,只留下一個姓還有連絡電話,婦人聲稱,看到有人真的付錢,老闆娘還進去拿錢找,只想問「她收我這筆錢是合法的嗎?我不付這筆費用,會有什麼問題。」

▲婦人質疑估價單的合理性。

民眾:「要收費的話,應該是要有那個標示什麼之類的」、「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家這樣子去收,我覺得任何人都沒辦法接受吧」街訪民眾遇到類似情形,大多不肯買單,質疑估價單要收停車費莫名其妙,收費合不合理律師來解答。

律師郭小如:「沒有經過地主的同意,把車停在地主土地上,當然有可能要支付地主合理的使用費。」一但停在私人土地上,地主有權收使用費,但把私人土地當成停車場收費營利,沒申請就觸法。

高市交通局停車工程科長蔡燿吉:「進行停車場營業要收費的話,就必須要取得政府所核發的停車場登記證。」婦人停車衍生收費爭議,不過其實看到空地還真的不能隨便亂停。

▲曾有車主將車停在空地上,遭國產署追究。

挨罰車主(2013.03.23):「一張公文來罰4萬5。」女子把車輛停在空地上,遭地主國產署追究,臨停一晚被控侵占,追繳5年的補償金,一罰就是4.5萬元。不想誤踩地雷受罰或像台南婦人一樣莫名收到估價單,還是找合法的停車格位比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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