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10/01 21:45 發稿 | 22:18 更新:新增影音 】
桃園一名29歲王姓男子,因涉性侵、猥褻、虐待5歲女童,去年11月遭法院羈押數月後,在上週26日以20萬元交保限制住處及出境,並規定每週向當地板橋派出所1、3、5日晚上6時至22時報到,以控管王男司法案件審理;王男上週五至派出所內簽到後,今天晚上首次交保後在媒體前露面,這是他第2次至板橋派出所報到。
▲王男交保後首度在媒體前現身。(圖/記者陳啓明攝)
▲王男不發一語快閃離開。(圖/記者陳啓明攝)
▲王男至派出所內簽到。(圖/記者陳啓明攝)
今天晚上9時許,王男戴著帽子、口罩抵達派出所,由於先前曾有黑衣人在派出所外等候,警方為了避免事態擴大,先行將黑衣人驅離現場,王男隨即在員警戒護下進入派出所內簽到。
當王男簽到後欲離開時,面對大堆媒體訪問,始終面露呆滯表情不發一語,媒體追問是否應該要給家屬道歉?會不會愧疚?王男仍閉口不達,最後王男親友的車抵達,隨即載王男離開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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