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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昨(4)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落實課責酒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時數的相關費用將由參加者自行負擔之外,也將「嚴重超速」規定由超過速限60公里下修為超過速限40公里。不過消息傳到PTT後,卻引起網友質疑「酒駕啥時要修?」
▲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為了遏阻飆車,行政院昨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修法若通過,行車速度只要超過規定速限40公里,就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緩,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行政院會4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消息傳到PTT後,引來網友熱烈討論,不少網友質疑「支持,但酒駕為何不修嚴?」、「酒駕啥時要修?怕修理到自己人?」、「依照這個標準,酒駕不罰個五百萬說不過去」、「酒駕明明更迫切,結果修這個,假裝有修法?」(編輯:陳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