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去年7月間,警方於網路巡邏時,發現論壇討論區有則援交訊息,不但標榜援交的陳姓女子是性感熟女、上圍傲人,還擁有「34H」的好身材,警方於是喬裝尋芳客,以LINE約陳女出面交易,逮到人後依法將她送辦。陳女坦言,有在LINE刊登援交訊息,卻否認在論壇PO文,檢方認定她就是PO文者,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但新北地院認為,該論壇屬於會員制,且有彈出式頁面謝絕未滿18歲者進入,已採必要隔絕措施,加上並無證據是陳女發文,因此判無罪。
▲陳女被指控在論壇上PO賣淫訊息。(圖/翻攝畫面)
法官審理時,認為成年人間的性交易廣告,有採必要隔絕措施,使兒童或少年不易接觸,非屬兒少條例處罰範圍,業者會要求會員提供出生年月日等個資,或以「彈出式視窗」謝絕未成年者進入,但業者畢竟不是公權力機關,無從查證會員資料真假,若有人故意虛報年齡或忽視視窗警語,確實難以稽核。不過,會員制及彈出式頁面仍是較為積極、主動的防護措施。法官調查,該論壇採會員制,有彈出式視窗,會員須滿18歲才得以進入,且檢警也沒有提出IP位置等證據,證明陳女就是PO文者,依此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