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宇皓/綜合報導
台灣黑心油品連環爆,讓人聯想起中國大陸之前,也曾經爆發的地溝油案件。當時中國政府眼見黑心地溝油抓不勝抓,決定加重刑則,曾經轟動一時的濟南地溝油案,主嫌三兄弟,就分別就被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相較之下,台灣的食安法規,是否太過寬鬆,也引發爭議。
中國大陸今年初,爆發了轟動一時的濟南地溝油案判決,當時中國法官以生產、銷售有毒或有害食品罪,將被告判處死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現在在中國,如果敢賣黑心油,被抓到的下場不是死刑,也是無期徒刑。因為地溝油對人體的影響,遠比想像中的嚴重。中國農業大學教授范志紅表示:「(地溝油)增加心臟病、糖尿病這些危險,而且對於老年癡呆,對於孩子的發育,都有非常大的不良影響。」
中國的黑心公司將一桶一桶的黑心油堆在工廠裡,利用低價收購地溝油,再經過水解、分離、蒸餾等工法,生產出成品,再賣給批發商,最後進入食品市場。有鑒於黑心地溝油的為害,中國特別進行修法,加重相關刑責。現行中國法律只要在加工、銷售、運輸、貯藏等過程中,參入有毒或有害的非任何食品原料,進行食品加工,都屬於違法行為。根據中國刑法第144條規定,如果情節嚴重,最高可判處死刑,併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不過看看最近連環爆的食安問題,從大統賣黑心油卻因為一罪不兩罰原則,免繳18.5億罰金,到味全、頂新無視先前案例仍繼續爆出黑心商品。台灣的食安法規是否太過寬鬆,也成了討論話題。也許亂世用重典,才能遏止這股黑心歪風。(整理:實習編輯劉家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