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71歲演員王盛弘曾演過多部電視劇,但近日被一名74歲王姓老婦指控,他曾用「我被綁架了」、「弟弟要開刀」等理由,將她積蓄1993萬元騙去還賭債。一審王盛弘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6月,雙方不滿判決提上訴。9日高等法院審理此案,王盛弘說,「男女私領域怎麼到庭上來了?」並表示自己不是罪犯,「我演過審判長!」讓真正的審判長只能無奈地回說「你詐騙錢啊!」
▲王盛弘稱自己演過審判長。(圖/翻攝自YouTube)
據《聯合報》報導,日前王姓老婦指控,透過友人認識了王盛弘後,對方就多次以「胞弟死後有遺產分我」、「胞弟病危須前往美國」等理由,向她借錢,前後匯款了200次、共1985萬,之後王婦發現王盛弘根本沒去美國,人還在台灣,才得知自己受騙上當,隨即報警處理。
檢警調查後,台北地院一審依詐欺罪判王盛弘2年6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不過王盛弘之後稱兩人是情侶關係,王婦匯的款都是對方「心甘情願」的餽贈;王婦則痛斥「假的」,並直言判決太輕,兩人雙雙上訴。
▲王盛弘對判決不滿,提上訴。(圖/翻攝自YouTube)
9日高等法院審理程序,審判長詢問王盛弘說,明明他自稱在美國生活,但從出境資料來看,怎麼會是2011年和2013年4月各出國一星期,質疑證詞有問題,不過王盛弘卻堅稱,自己2011年沒出國,之後確實有去紐約探視病危的弟弟,不知海關資料為何不一樣,將提出證據證明清白。
王婦聽完之後生氣地說,她為了王盛弘去貸款500萬,害得自己一毛不剩,吃飯都變成問題;檢察官則表示,王盛弘的證詞都和事實證據都不符,懷疑「全都是編出來的」,且說如果當初王盛弘坦承自己是為了還賭債,王婦也不會去借款。
不過最後王盛弘只說,自己和王婦有甜言蜜語,但從頭到尾對她都沒有不禮貌,現在對方一狀告上法院,讓他既難過又尷尬,希望法官能判他無罪。高院定25日宣判。(編輯:朱祖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