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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9月才破獲大型「製毒工廠」,查獲150萬顆市價高達15億元的「耐妥眠」,製毒主嫌竟是由藥廠業務所轉任,因為「耐妥眠」藥效強,直逼二級毒品「金剛」,現行法規又只列為四級毒品,竟然傳出連藥劑師都抵擋不了誘惑,想改行當「製毒師」。
▲ 耐妥眠被分類為四級毒品,藥效卻直逼二級毒品,形成執法漏洞(合成圖/資料照)
律師徐立信分析說:「耐妥眠基本上也是卡西酮成分的毒品,它的毒性其實是相當強的,現在新興毒品的製毒師動起歪腦筋,竟然學著把現有的二級毒品改了化學式,變成四級毒品,或是把原本是毒品的藥物變成非毒品!」
毒販及製毒工廠瞄準製造新興毒品大撈一筆,原因在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對於三、四級毒品處罰較輕,只有課以罰鍰及要求參加講習,徐立信說「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規定,吸食一級毒品要判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吸食二級毒品的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在警察的立場來講,既然現在不處罰監禁,又會影響他的時間,又沒有績效,所以傳出對於移送法辦就比較消極。」
▲ 律師徐立信呼籲正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在毒品分類上的問題
無論是一級毒品還是四級毒品,對身體的傷害都非常大,而且同樣都有很強的成癮性,徐立信呼籲,「耐妥眠吸食一個小時之後,人差不多就倒了,強度跟二級毒品差不多,所以列為四級毒品,基本上是不太符合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