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是狼兄!新北市一名男子在2年前趁妹妹小美(化名)在沙發上睡覺時用手性侵小美,隔月還食髓知味,先後用跳蛋或原子筆再次性侵。小美事後聽從閨密建議報警,這才讓整件事情曝光。新北地院近日審理時,該名狼兄還向法官討價還價,但法官仍判他8年有期徒刑。
▲小美遭到哥哥以原子筆、跳蛋性侵。(示意圖,非本事件當事人/資料照)
據《蘋果日報》報導,2016年7月時,當時17歲的小美在家中的沙發上睡覺,卻遭到大自己1歲的哥哥以手指性侵。但還不只這一次,小美在隔月又遭到哥哥以跳蛋、原子筆或是手指性侵。起初小美考量家庭和諧選擇隱忍,但最後還是聽從閨密建議報警。
新北地院審理時,男子當庭向小美道歉,但辯稱是趁小美醒著的時候下手,認為應是較輕的利用權勢性交罪(得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法官認為小美是在熟睡時遭到哥哥染指,且兄妹兩人僅差1歲,並非利用權勢性交,因此依乘機性交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8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林奇樺)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