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近20年的婚姻,沒想到因為小三,什麼都沒了,這讓正宮怎麼嚥得下這口氣?新竹一名林姓女子,因發現丈夫張男的手機出現了曖昧訊息,認為枕邊人偷腥,憤而和閨密籌劃了抓姦計劃,果真讓她抓到了丈夫和補習班老師張女到汽車旅館開房間。但檢察官認為並未抓姦在床,未將張男、張女起訴,而林女事後也向張女提出侵權求償,法官認為雖未捉姦在床,但張男、張女的交往已經超過朋友間的社交範疇,認定張女影響林女婚姻,應賠償林女10萬元。
▲女老師偷情人夫,被抓姦稱「頭暈,他陪我來休息」。(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中指出,林女發現丈夫的手機出現了「miss you a lot」、「昨天…很難忘…謝謝你的耐心陪伴;時間永遠不夠,一夜無眠」、「不能不想妳,這樣的夜晚,該怎麼渡過」、「說了,怕是一輩子不能讓妳離開我了」、「我願意成為你離婚的原因、儘管會天翻地覆,水裡來火裡去,一無所有,我也願意」等曖昧訊息,驚覺丈夫偷腥,憤而展開的抓姦計劃。
這一抓,竟也讓林女發現丈夫竟和某補習班的張姓女老師偷來暗去,他們甚至還到汽車旅館開房間,林女氣不過,便在今年2月4日及3月25日跟監到汽車旅館,更在3月25日報警請警察到場。雖然發現丈夫和張女兩人共處一室,但並未捉姦在床,不過林女還是向張女及丈夫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小三張姓女老師表示,自己和張男有30多年的交情,兩人僅是朋友並非戀人關係,被捉姦當天是因為騎腳踏車,身體不適,頭暈想吐,加上之後又有飯局,才會在張男的陪同下到汽車旅館內休息、盥洗。張女還反控林女不斷打電話到她任職的補習班騷擾。
▲法官認為,女老師和林女丈夫所傳的訊息,已經超出一般友人的規範了。(示意圖,與本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但經過檢察官調查後,雖然張男、張女共處一室,但無法證明有相姦行為,因此不起訴處分。不過林女又提出侵權告訴,認為張女侵犯了她的配偶權,破壞她近20年的婚姻,憤而向張女求償100萬元。新竹地院審理時指出,張女和林女丈夫的行為已經逾越社會一般所認定之「朋友」定義,已達破壞婚姻之程度,因此判張女應賠償林女10萬元,而林女和丈夫也在今年5月調解離婚。(編輯:林奇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