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私約面交」 失主反悔報警她氣炸:好心沒好報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代人都有基本觀念,知道撿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要送到警察局,以免吃上侵占官司。不過日前桃園卻有一名女網友,因為撿到手機又聯絡上失主的朋友,雙方約好親自將手機歸還給手機主人,怎料,對方卻突然反悔跑去報警,讓她相當火大,認為自己好心沒好報,「感覺很像我不還手機一樣」,引發熱烈討論。

iPhone、手機、低頭族/pixabay

▲示意圖/pixabay

女網友在「爆怨公社」PO文表示,當天在停等紅燈時,發現前車車主的手機從口袋掉到地上,當她準備拿給對方時卻突然變燈,只好循著手機背面的姓名貼與對方友人聯絡,並約好在附近的超商「面交」。只不過,女網友等了對方一陣子,卻不見任何人現身,礙於時間已晚,只好先將手機帶回家,並傳訊息給對方,「我給你地址,你們明天跟警衛拿就好。」

原以為事情就此落幕,怎料不久後,她竟接到警局打來的電話,要她「現在拿手機來派出所」,否則恐吃上侵占官司,讓她不滿怒吼:「(現在已經)12點了!要我現在拿手機到警察局,我家還有兩個小孩要顧欸!」原PO表示,雖然她能體會手機不見會有多著急,「但對方朋友剛聯絡完,就立刻接到警察電話,感覺很像我不還手機一樣…。如果你覺得手機很重要,可以不要騎車的時候把手機放口袋嗎?」

北台灣陰雨溼冷中央氣象局預報,台灣20日受東北季風及華南雲雨區影響,北台灣陰雨溼冷。機車騎士們穿著雨衣,停等紅燈時,寒意全寫在臉上。中央社記者徐肇昌攝  106年11月20日

▲騎士等紅燈時,手機從口袋掉出來。(示意圖/中央社/照片中人物非新聞當事人)

對此,就有許多網友提醒原PO,雖然已經聯絡上對方友人,但為了不必要的麻煩,也以免好心沒好報吃上官司,「還是直接送警局才最省事又安全」。原PO則回應,當下就是因為覺得麻煩,才會想說直接與對方聯繫,不過經過這次的經驗也「上了一課」,稍早也已經請老公將手機送到警察局,讓警方受理。(編輯:楊惟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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