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學校被體罰,恐怕會引起社會關注,但若在家被「過度管教」,做父母的得注意了!基隆一名14歲少年遭媽媽持鋁製掃帚爆打,全身上下多處是傷,他氣不過,逃到警局控告「媽媽打我」,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父母有權管教孩子,但不能傷害子女的身心健康,因此依傷害罪嫌起訴這名母親。
▲不滿兒子貪玩又愛說謊,母「管教」他卻遭起訴。(示意圖/資料照)
今年2月某日,蘇姓婦人未成年的兒子在半夜要偷溜出門,正好被她逮個正著,蘇婦不滿兒子常在深夜往外跑,又愛說謊,一時怒火中燒,到陽台拿出到鋁製長柄的掃把「教訓」兒子,造成他手臂、大腿,甚至耳後瘀青,身上多處是傷,少年氣不過,跑到警局告狀。
少年稱,當晚是為了向鄰居求救,才利用機會跑出門,卻被母親同居人抓回來,接著就是被一陣狂打,蘇婦則解釋,是因為兒子都講不聽,說謊成性,又愛在半夜往外跑,她一氣之下才拿掃把柄管教。
檢察官審理認為,父母管教小孩,在合理範圍內可行使懲戒權,但持工具打傷少年的行為,已經超越懲戒權範圍,對小孩的身心造成傷害,因此最後將蘇姓婦人以傷害罪起訴。